服务

依据 § 6a HeizkostenV 的月度用量信息

根据德国《供暖费用条例》(Heizkostenverordnung,HeizkostenV),如已安装可远程读数的设备,必须每月向住户提供有关其供暖和热水用量的信息。MEVIO 根据读取的数值自动生成这些信息,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您物业管理公司的门户网站送达。

信息中必须包含的内容

条例对内容作了规定。仅有一个用量数字是不够的——正是这些对比数值,才能让住户正确看待自己的用量。

上个月的用量

以千瓦时为单位,按供暖和热水分别列出。

与上个月的对比

同时列出上个月的数值,以便看出用量的变化趋势。

与去年同月的对比

去年同一个月的数值,并经过气候修正——否则一个寒冷的一月会使任何对比失真。

与平均使用者的对比

同一建筑内同一使用者类别中平均使用者的用量。

此外,每年还须向住户提供一次有关能源结构、税费以及争议解决机构的信息。我们会将这些信息随结算单一并提供。

信息如何送达

我们有意不运营自己的住户门户。经验表明,一个需要单独登录信息的额外入口几乎没有人会每月访问——而一份没人阅读的信息无法达到其目的。

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给住户

这是标准方式。住户每月会收到一封清晰明了的电子邮件,无需注册,也无需登录信息。前提是电子邮箱地址保持更新,并及时告知住户变更。

通过您物业管理公司的门户网站

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已经运营客户门户,我们会将用量数值导入该门户。住户可继续使用他们本已熟悉的环境。技术对接方式由我们与门户提供商商定。

百分之三——未提供信息时的风险

如果已安装可远程读数的设备,却未提供月度用量信息,住户可将其结算金额扣减百分之三。这听起来不多,但会涉及每一个单元以及每一个缺少该信息的年度。自 2027年起,加装义务全面生效,届时这种例外情况将成为常态。

常见问题

月度用量信息——简明解答

谁必须提供月度用量信息?

该义务由建筑物业主承担:在业主共同体(Wohnungseigentümergemeinschaft,WEG)中即为业主共同体,在出租物业中即为出租人。计量服务商受委托制作并发送该信息;责任仍由业主承担。

从何时开始提供、多久提供一次?

一旦安装了可远程读数的设备,就必须依据 § 6a HeizkostenV 每月提供该信息。如果设备不可远程读数,则该义务自完成加装时起才产生——也就是最迟在 2026年12月31日的期限届满之后。

如果未提供该信息,会有什么后果?

对此,《供暖费用条例》规定住户享有扣减权,可将其应分摊的结算金额扣减百分之三。按所有单元和多个年度累计计算,这一金额很快就会超过提供该信息的成本。

住户是否需要为此使用门户网站和登录信息?

在 MEVIO 不需要。该信息会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给住户;如果负责的物业管理公司设有客户门户网站,也可导入该门户。我们有意不运营自己的住户门户——那只会多出一个几乎没有人每月登录的入口。

你们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什么?

最新的住户数据,以及用于电子邮件发送的住户电子邮箱地址。住户变更必须及时告知,否则信息会发送给错误的收件人。对于没有电子邮箱地址的住户,我们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发送方式。

为您的物业提供报价

在 MEVIO,月度用量信息已包含在每个住宅单元和使用单元的价格中,不另行收费。